既往不咎。清廉日后受贿,严惩不贷。
第二道圣旨,命都察院、调查局、大明行政学院组织人员。于十月三十一日分赴明投设在各地的公司。进行嘉、远两朝历史上的第三次大规模“查贪归己”。
第三道圣旨,成立皇家拍卖行。今后国投分销,大小商人需参加拍卖会,公开竞价。
第四道圣旨,封胡宗宪为越国公。调回京城,担任明投集团总裁。四省总督一职撤销。浙直总督由赵贞吉接任。海关总督由王锡爵接任。
第五道圣旨,明投原总裁刘五七,索贿成性,累以巨万。斩立决。
耐人寻味的是,圣旨上只说“累以巨万”,却未说具体数目。这是怕四千三百万的数字传出去,民间会有非议。
远德朝的第一贪贿大案就这样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