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也没多少人出国,所以我们暂时还没有遇到有人在国外失踪的报案”
“那这件事情总得有个解决的办法吧?不能一个人无缘无故在国外失踪了,连个说法都没有!”
对方这才正色对我说道:“我这么和你说吧,理论上,如果这个人确实是在国外失踪了,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报警……但是,流程长,信息反馈慢……因为,我们也需要联系驻地的大使馆,再由大使馆联系当地警方,寻求帮助……你可以想象这其中的办事效率,而且,能不能办好,完全取决于当地的警方,因为各国警察对自己国家领土享有绝对地域执法权,我们在他国是没有任何执法权的……所以,大部分在国外失踪的人口,都是找不回来的,尤其是在那种治安并不太好的小国家”
我当然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所以,面对这样的解释,我可以听懂,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应对,我内心的不安感,在这个时候成倍地滋长着……只觉得,邹畅失踪的地方,对国内来说,就是一个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