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的事
冯宏兵家原木的桌子上,摆着个黄铜火锅,早些年,这也是村里的独一件,让不少人家羡慕,这时里面的汤已经煮开了,“嘟嘟”的翻着花,汤底里的鸡肉在汤里载浮载沉的,香味浓郁,很诱人
旁边摆满了碟子,有清脆欲滴的小青菜,街上买的生菜,金针菇,粉丝,肉膏丸子,火腿肠炸圆子,片成薄片的带皮羊肉,猪肝,嫩牛肉等,很丰盛
桌子下面的火盆边,煨着刚刚的那个酒壶
“小叔快坐”冯宏兵招呼着,指着坐在桌旁的那个小伙子说,“你还记得他是谁吗?”
那是一个和他们同龄的小伙子,看起来很整洁,冯一平努力回想着有些熟,但是完全记不起来
“不好意思,还真想不起来”
“没事,都这么多年了,不过我说一件事你肯定能记起来,你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玩斗鸡,把你右手弄脱臼的事吗,那就是我”
“哦,你是志高”
此“斗鸡”,不是那种放两只鸡在场子里斗,而是他们这些穷地方的孩子,小时候玩的一种游戏,规则很简单,就是单脚着地,双手扳起另一条腿,然后主要用膝盖对攻,脚先落地的算输
这样的游戏,可以单对单,也可以分组多对多,特别是天冷的时候,很受他们欢迎
那一次,也是多对多,分两组,冯一平正和对面的同学较劲,冯志高从侧面蹦过来,干净利落的一膝盖把他撬翻在地,他双肘下意识的撑在地上,结果右手肘那,当时就脱臼了
但他是个不怕疼,也神经大条的家伙,就觉得有些不适,也没当回事,站在一边看其它人玩,后来上课的时候,发现手抬不起来,也没怎么在意,还是用左手做的作业,直到两节课后,放学回家的路上,四叔才发现他的右手肿的跟大腿一样粗,这才背他去找跌打医生
冯志高端起一杯酒,“我敬你一杯,小时候不懂事,你不要记在心上”
冯一平喝了杯甜甜的米酒,“这有什么,当时都是闹着玩嘛,我早忘了,对了,你现在在哪里发财?”他夹了一筷子鸡汤煮的小青菜,冬天霜打过后的小青菜,用鸡汤这么一煮,滋味那个美啊!
“我啊,没有你们那么聪明,读不进去书,小学毕业后就到处混,从南到北,走过不少地方,就是一直没混个名堂出来,这次,听说你们家的橱柜厂招人,我就回来了,和宏兵一起,已经在厂里上了个多月的班”
“哦,那好啊,橱柜厂将来还真要你们多帮忙再说,你现在这么年轻,就去过那么多地方,这样的经历,本身也是一种财富,用钱都买不来,没必要看轻了自己”
“就是,来,喝酒,蔡总也都说了,跑销售,就是要我们这样走南闯北的人”
“你们都定下来了跑销售吗?”
“是,都定在销售部,但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