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选中后,李海洋脸上可说是红光满而,真的带光,光是从眼睛里浸出来的,颤抖着手臂双手紧紧握着安茴再三道谢
楼岚问她地质队距离舟子湖远不远,一个人赶路是否可行,“刚才我问过了,大部队至少还要到明天晚上才能集结完毕,我方向感不错,走一次就能把路线记住,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一个女孩子在半夜的戈壁滩上行走,特别是安茴生得纤细,若是不笑,眉眼间甚至有种丁香一样的忧愁
安茴笑了
她笑的时候,又如北漠不畏风沙,仗剑走天涯的女侠,眉眼舒展间,自有一股飞扬的风采
“放心,我找人借到了一匹退役的军马,还有一杆□□,有它们送我回去就够了”
楼岚没觉得自己被军马□□比下去了,而是好奇军马是怎样的,是否特别威武
在古代世界里他当然也见过,连宫中的御马甚至万里难求的汗血宝马也是骑过的,可男人么,有条件的时候就是玩车,没条件的时候就是玩马
这种爱好,仿佛融在了男性的骨子里,千百年来都没变过
可惜现在时间上不合适
最后楼岚也只是趁着送安茴离开的时候顺手摸了一把军马的屁股,且算是先过了一把干瘾
坐在马背上的安茴恰好看见了,忍俊不禁,手下稍稍用力,控了下马缰,提前一步安抚住发现屁股被摸,想要撂蹄子的马儿
送走了安茴,楼岚与李海洋二人回转到临时给他们安排的帐篷里休息因为有两个人结伴,自有一股胆气壮着李海洋自觉自己是老大哥,一定要照顾好楼岚,虽是不适,却硬撑着对外交流接触
渐渐的,这两年的自闭被抛在脑后,李海洋久不使用的嗓子也慢慢恢复过来
到第三天一大早,所有人集合分组,组又分队,浩浩荡荡往狼群频繁出没的草原进发
打狼这事儿,不能剖开了摊在太阳底下细细分说
说白了,就是两个物种间的生存资源争夺
数千年前,人类祖先还没有发明出许多武装自己的工具前,狼群占据上风,于是人类退避三舍,龟缩在逼仄的圈子里
后来身体脆弱没什么武力值的人类发明出了工具来武装自己,又有一代代传承下来的智慧经验作为指挥,狼群被打得一步步从绿洲,从河畔退走,退到了贫瘠的荒漠中
现在,这种争夺依旧持续着
打狼的时候,穿军装的小队长提醒楼岚他们,打狼的时候不能对狼崽下手,不能对怀孕的母狼下手
“我们要打狼,打的是近期能对我们造成伤害的狼,戈壁滩上想要维持稳定,还是少不了狼”
狼群,是戈壁荒漠上最大最强的猎食动物,如果狼群彻底消失了,其它食肉动物根本无法消耗掉足够的食草动物
那样一来,植物消耗加大,没得吃了,动物可不管你什么持续不持续发展的,饿了